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為因應巴塞爾新協議,鼓勵銀行提升自有資本品質,以強化其穩健經營,金管會14日表示,已將第一類資本比率納入監理指標,並研擬納入差異化管理,對第一類資本比率達6%以上的銀行,可適用加速降低逾期放款獎勵措施,同時,要求業者如有意發展成為國際性的銀行,應具備更高的承受風險能力。

金管會指出,依據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BCBS)對會員銀行最低資本要求的初步決議方向,至2013年普通股權益佔加權風險性資產比率須為3.5%,至2015年為4.5%。

若以今年6月30日為基準,金管會指出,本國銀行第一類資本比率平均為8.98%,資本適足率平均為11.61%。另外,由於本國銀行仰賴普通股權益作為自有資本的情況較國際性銀行普遍,且這次新規定的調整期有9年,因此,本國銀行應能妥善進行資本規劃。

不過,為因應BCBS國際規範的未來修訂方向,金管會強調,為鼓勵銀行提升自有資本品質,以強化其穩健經營,之前就在「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中將第一類資本比率納入監理指標。

此外,金管會也透露,目前也已研擬將該項指標納入差異化管理,對第一類資本比率達6%以上之銀行,得適用加速降低逾期放款獎勵措施,同時要求業者如有意發展成為國際性之銀行,應具備更高的承受風險能力。

金管會重申,這次巴塞爾銀行發布的規範,顯示國際間對銀行資本品質相當重視,尤其銀行應提升普通股權益及第一類資本,並避免過度運用槓桿,因此,銀行進行資本規劃時,除以資本工具籌資外,在股利政策方面,銀行應該採保守的現金股利發放政策,以提升普通股權益比率及第一類資本比率。


以下文章來自: http://www.nownews.com/2010/09/14/320-26465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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