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康仁俊/分析報導

週刊曾經爆料指稱司法院副院長暨大法官被提名人蘇永欽在擔任NCC主委期間申請國科會計畫,當時蘇永欽說「沒有自肥問題」,不過蘇永欽6日在立法院坦承在主委任內「申請」該計畫,並強調當時已經「預見」將會卸職,而且「執行」的時候並沒有公職身分,因此沒有利益迴避的問題。只是,蘇永欽先表態自己沒違法,對照近來的司法紛爭,「誰解讀的司法才算數?」恐怕是司法改革要先釐清的問題。

壹週刊在今年9月2日報導指稱蘇永欽在擔任NCC主委任內,向國科會申請高達400多萬的研究計畫案,當時蘇永欽發出聲明表示,他所申請的研究計畫,主辦機關為國科會,並非他個人所任職的機關,也非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中禁止「與公職人員所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發生交易行為,沒有違反相關法令規定,更沒有所謂自肥的問題。

由於蘇永欽在95年2月22日到97年7月31日擔任NCC主委,該計畫卻在他卸任的隔天(8月1日)開始執行,民進黨立委李俊毅6日在立院因此質疑蘇永欽「申請的時間?」蘇永欽解釋,學者借調還是需要做研究,而且這項計畫是因為他已經「預見」將會卸職,所以才提出申請,但是執行的時候就沒有公職身分,李俊毅逼問「你剛剛說NCC主委任內就申請了國科會計畫?有或是沒有?」蘇永欽則坦承「有,但是我沒有以公職身分來執行國科會計畫」,李俊毅要求蘇永欽為說謊道歉,蘇永欽則強硬拒絕。

問題在於,蘇永欽認為「申請」的時間跟「執行」的時間無關,而李俊毅則認為,蘇永欽在「申請」時就是具有公職身分,因此適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5條載明「所稱利益衝突,指公職人員執行職務時,得因其作為或不作為,直接或間接使本人或其關係人獲取利益者」,質疑蘇永欽違法,蘇永欽則說自己沒有違法,「你(李)要做其他解讀,我非常歡迎」。

司法近期就是因為部分法官對法律的解讀與社會大眾的認知有所不同,頻頻引發紛爭,即將擔任大法官及司法院副院長的蘇永欽在立法院審查會上也說「要從事新的司法改革必須正視的是,司法最終是為民存在,聽民眾的聲音、民眾真正的需求在哪裡。」

如今,蘇永欽先用「執行」的時間點,解讀自己「申請」不違法,未來各界會怎麼解讀?最後的解讀,又能讓人如何信服?可能還是個問題。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http://www.nownews.com/2010/10/06/301-26526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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