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有一對林姓夫婦,開養護中心兼營葬儀社,2年前逼迫養護中心雇用的6名女越勞,要她們利用下班時間洗遺體,而且每小時只給50元的加班費,還有看護當場嚇暈、天天做惡夢。

在高雄市擁有3家養護中心的林姓業者,在七賢二路一棟大樓,還另外經營了葬儀社,2年前,逼迫養護中心雇用的6名越南籍女看護,在下班時間必須到殯儀館洗遺體和換衣服,可是每個小時只給她們50元的加班費,若有不從,就揚言要遣返,讓她們身心受創。

不過在最高法院開庭時業者辯駁,只讓越南看護們洗毛巾和提東西,沒有什麼洗屍體的事,但合議庭不予採信,最後將林姓業者夫婦各判刑10個月確定、緩刑3年。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1004/8/2zvg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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