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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中心/北縣報導
不少人為了省錢方便會共乘一部車,但如果這輛車是公務車呢?台北縣法制局長陳坤榮先前因處理知名速食店砷油案,以及「假味精事件」聲名大噪,在被爆料涉嫌濫用公務車,常常接送女下屬上下班,雖然局長強調這是「節能減碳」,不過,依照規定,公務員非因職務需要不得動用公物,否則可以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台北縣政府法制局長陳坤榮因為處理麥當勞砷油案以及味全假味精事件聲名大噪,現在卻被拍到用公務車接送女下屬,連續三張照片,清楚拍下法制局祕書室主任劉慧萍搭著陳坤榮的公務車,民眾批評濫用,但陳坤榮解釋是響應節能減碳。
陳坤榮表示,「那時環保局有一個公文來,希望各機關能響應節能政策,我們也提供名單,我們是共乘,因為劉主任跟我住的地方剛好隔了七百公尺,而且同一個面向,我每天早上要上班絕對會經過她家,才能夠上台64線到板橋,就是她順便搭我的公務車去上班而已,就這麼單純啊!」
共乘名單到底在哪裡?目前還找不到,但一般都是處理公務共乘,載女性下屬上下班實在有些敏感,遭質疑是不是濫用公務資源,陳坤榮很委曲。
陳坤榮表示,「覺得無奈而已啦!如果每一個人都想說你讓同仁共乘,會不會有人閒言閒語或怎麼樣的話,那我乾脆當時就不要讓你共乘啊!那如果每一件事情都要做這樣一個思考,那我很多事情都沒有辦法執行啊!」
陳坤榮今年62歲,已婚還有2個女兒,身高只有159公分,外界都叫他「消保小巨人」,在台北縣擔任消保官後一路扶搖直上,還曾榮獲得模範公務員,現在被爆濫權,下一步該怎麼處理,影響未來前程。(新聞來源:年代新聞記者吳郁蕙、傅建誠)
本文引用自: http://www.nownews.com/2010/09/05/301-26434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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