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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針對有媒體指稱「央行一季召開一次,開理監事會,腳步不夠快」,中央銀行27日傍晚發布新聞稿澄清,央行理事會議原則上每3個月開會一次,但必要時可召開臨時會,理事會主席即央行總裁也可視經濟金融情勢需要,隨時召開常務理事會議,就有關貨幣、信用及外匯政策等事項做成決議。
根據《經濟日報》報導,央行30日將召開第三季理監事會議討論貨幣政策,不過,在全球經濟情勢變化快速下,央行理監事會仍採一季召開一次,和其他國家有落差,引發市場上對央行政策能否即時反應的討論。
報導中還提到,包括歐盟、日本、澳紐等國都是每月定期召開利率決策會議,即使是同屬亞洲國家的南韓為了緊跟市場變化,也是每個月召開會議,馬來西亞則是2個月一次,都比我國一季開一次頻率要高,央行如果仍沿用傳統3個月一次的理監事會頻率,恐怕難免無法跟上市場變化。
對此,央行27日傍晚發布新聞稿澄清,依據中央銀行理事會會議規則規定,原則上每3個月開會一次,必要時並得召開臨時會,而且理事會主席、即央行總裁也可視經濟金融情勢需要,隨時召開常務理事會議,就有關貨幣、信用及外匯政策等事項做成決議。
央行還舉例說明,美國次級房貸危機引爆全球金融海嘯,重創各國金融體系與實體經濟,為有效防範金融危機,央行行自97年9月16日至98年2月18日止,約5個月期間,除召開2次例行性理事會外,並召開6次臨時常務理事會,迅速審慎衡酌國內外經濟金融情勢,適時採行妥適之貨幣與外匯政策,以資因應。
引用自: http://www.nownews.com/2010/09/27/320-26500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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