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為了展現推動企業社會責任的決心,元大金控董事會27日通過「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未來將依守則規定設置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單位,負責訂定企業社會責任的政策、制度或有關管理系統,並編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揭露企業社會責任推動情形。

元大金表示,企業社會責任是指企業營運方式達到或超越道德、法律及公眾要求的標準,而進行商業活動時,也能考慮對各相關利益者所造成的影響,而依照該守則規定,元大金控對於企業社會責任的實踐,將依落實推動公司治理、發展永續環境、維護社會公益及加強企業社會責任資訊揭露等原則為之。

其實在推動公司治理方面,元大金在96年選任獨立董事、成立審計委員會,今年度更將獨董增加為4名,並成立薪酬委員會,以落實公司治理精神。至於維護社會公益,元大金過去以企業所屬的元大文教基金會來落實,從藝文、教育、醫療、財經、環保等領域貢獻愛心。

不僅如此,在發展永續環境方面,元大金控極重視產業發展對環境的衝擊,元大金控大樓也在97年取得內政部核發的綠建築標章證書,建築設計通過基地保水、日常節能、室內環境、水資源、污水垃圾改善等指標,提供低污染、低耗能、高效能的都市綠化環境。

元大金強調,在該金控董事會通過的守則中,更明確規定公司營運活動盡量減少資源與能源的消耗、妥善處理廢棄物、採用低耗能綠能用品及使用再生資源等,以降低公司營運對自然環境的衝擊。


文章來自: http://www.nownews.com/2010/10/27/320-26588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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