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在部落格張貼色情圖片「衝人氣」的情況很常見,高雄市警方就發現有不少國中女生在屬假期間用這種方式增加點閱率,這些弄巧成拙的少女全被依妨害風化函送少年法庭審理。

一名被查獲的國二女生表示,暑假期間時間較多,因此開始嘗試經營部落格,但每天瀏覽人數實在太少,在同學「指導」下,從色情網站下載圖片轉貼到部落格;另一名國三女生也以此模式衝人氣,但她將帳號密碼公布在留言版,網友依此輸入瀏覽,「捧場」人數果然大增。

國三少女的父親收到警方通知,才知道代誌大條,並由母親陪同從中部南下高雄應訊,她哭著表示,不知道後果這麼嚴重。警方指出,部落格張貼色情圖片很常見,由是寒暑假期間,警方只是沒有那麼多人力與時間上網巡邏,否則查獲的案件會更多。

雖然法官審理這類案件,通常會責付家長管教,但警方仍呼籲家長做好網路風險控管,包括加裝軟體過濾色情網站,並適時教導小孩相關法令常識,避免懵懵懂懂的青少年誤觸法網。


來自: http://www.nownews.com/2010/11/01/138-26600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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