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21號決議調高5.03%的基本工資,勞資雙方抨擊受益最大的反而是同樣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外勞。外勞仲介業者表示,要保障本國勞工,讓外勞和本國勞工所適用的法源脫鉤才是關鍵,學者則認為,修法茲事體大,一時之間還無法達成。(戎華儀報導)

目前和本國勞工同樣適用《勞基法》的外勞,包括工廠作業員和養護中心的養護工,不包括家庭幫傭,所以聘雇外勞的業者,一樣要負擔勞工的勞健保費用。

外勞仲介業者官文傑指出,外勞受惠、無法保障本勞權益,最好的辦法還是從管理的法源脫鉤,同時提高本勞的基本工資到兩萬二左右才合理。(t)官文傑:『比如說,外勞在台灣做個三年,回去都可以買房子、買地了,台灣的工人呢?做個三年連一根柱子都買不起,所以我的想法是應該脫鉤,維持在一個水準。』

政大勞工研究所教授成之約則認為,修改《勞基法》等相關規定會造成勞資關係緊張,利弊得失之間還有帶衡量。

成之約:(t)『我們又是所謂「最低工資」的國際勞工公約的簽署國,所以綜合很多方面,講得更明確一點,要讓產業外勞跟基本工資脫鉤,事實上會有它的困難性。』

成之約觀察,包括日、韓和中國大陸對外勞的需求都增加,取消外勞的基本工資保障可能不利企業爭取引進外勞,也不立外勞輸出國對我國的認同,都是修法必須考慮的因素。


以下內文出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722/1/2vjam.html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陳惠群榜仵沾弛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