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黃姓男子今年7月間西裝筆挺前往北市承德路3段一家鞋店買鞋,藉試穿鞋子機會,持刀意圖性侵女店員;警方比對地緣關係後逮捕這名「西裝之狼」,黃嫌坦誠犯案,全案依強盜及性侵害移請士林地檢署偵辦。

警方表示,7月15日晚間8時20分,一名身著西裝的男子佯稱購買鞋子,進入承德路3段時裝鞋店,並以試穿鞋子與上廁所為由,趁女店員至店後更換鞋子尺寸時,尾隨其後並持預備尖刀抵住其背後,強拉女店員進入廁所內並將門反鎖,強行脫去衣褲意圖性侵。

女店員極力反抗後與該名男子發生扭打,並趁機從該名男子手中奪回刀子,倖免於難,惟打鬥過程中女店員割傷雙手及右手小指,至醫院縫了4針,該男子離開現場時,還從容強行取走店內價值1600元的休閒鞋。

警方調閱鞋店周圍近30支錄影監視器,比對出歹徒作案當日影像,發現案發10日前,歹徒曾出沒犯案地點,研判應有地緣關係,再查出黃嫌涉案,26日在北市內湖區環山路一帶將其拘提到案,現場並查扣其強盜之休閒鞋1雙,另犯案西裝則已丟棄。


以下內文出自: http://www.nownews.com/2010/10/27/138-2658815.htm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陳惠群榜仵沾弛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