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秘書長楊錫安今(27)日在新生高弊案中改列被告,市長郝龍斌下午表示,同意將楊調離現職並靜候調查;對於案情對可能衝擊選情,郝龍斌強調,個人絕對禁得起檢驗。

台北地檢署偵辦新生高案,今日上午以被告身分傳喚台北市政府秘書長楊錫安到案,訊後諭令以60萬元交保。另外,檢方認為同案遭收押的前市府新工處長黃錫薰、前科長陳智盛、昭淩公司員工李媺已無羈押必要,下午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北院合議庭審理後,裁定黃錫薰60萬元交保,陳、李各以30萬元交保,3人均限制出境。

至於新工處副處長林慶帆、前總工程司章立言、昭淩公司董事長黃通良、工信工程公司董事長陳煌銘、皇昌營造董事長江程金、長鴻營造前董事長李芳南、副總范國璋等7名被告,今日也被傳喚到案,訊後請回。

楊錫安中午步出北檢時,媒體詢問他全案是否受市長郝龍斌指示,他以「沒有」回應;下午他回到辦公室時,低調表示不知為何列為被告,雖驚訝但尊重司法。

郝龍斌下午主持捷運蘆洲線11月3日通車記者會,但媒體焦點都集中新生高弊案上。郝龍斌指出,根據相關規定,公務人員列被告交保,一律調離現職,目前正在進行行政程序,楊調任的職務還未決定。他並重申對自己的操守有信心,「有任何一件有關操守、市政工程等相關案件,只要牽扯到郝龍斌,立刻辭職!」

市府人事處表示,楊錫安原本以第三人或證人身分接受調查,如今改列被告並交保候傳、限制出境,跡象顯示涉案有相當程度,因此採取調離現職作為,目前正檢討現有職缺,14職等的楊錫安最有可能降調12等參事顧問技監。


文章來自: http://www.nownews.com/2010/10/27/138-26587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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