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一名台中市國小男老師謝仲陵性侵4名男童,對被害人強制性侵和猥褻高達19次,家長更氣憤的是,國小校長胡淑娟接獲通報之後,不但沒有報警,而且還隱匿實情,今天(30日)家長出面痛罵校長不負責任,希望修法讓知情不報者負起刑責。

這起校園性侵案件發生在2007年10月,涉及性侵多人的老師謝仲陵被判處有期徒刑19年6月定讞,國家賠償訴訟仍在二審審理中;校長胡淑娟隱匿證據,台中市政府僅記她1小過、罰款3萬元,還繼續到其他學校遴選擔任校長,人本教育基金會與受害家長對胡淑娟提出偽照文書與隱匿刑事證據的告訴,一、二審法官雖然都認定胡淑娟確實隱匿校園性侵害,卻面臨無法可罰的問題。

小孩子遭到男老師性侵,受害家長難掩心中的痛說,「(小孩)他從來就是沒有剪過指甲,他就是都用手摳的都流血。」寶貝兒子遭到男老師連續性侵,3年過去了,一家人的陰霾卻還是揮之不去。

受害家長表示,「有3個小孩在民國96年10月已經知道說他們的家長,都知道他們小孩被性侵,可是我到隔年97年5月2日,我接到人本基金會發的一張給家長的通知書,我才知道我的小孩也是受害者,那校長他都沒有通報啊!」

8個月後才知道小孩被性侵的真相,受害家長把矛頭指向國小校長,痛批要不是她知情未報,包庇色狼老師,孩子也不會再受害,沒想到這個校長成了加害人,事後還轉任升官。受害家長表示,「台中市政府讓他升官當獎勵,讓犯錯的人升官當獎勵,來懲罰這些受害者。」

立委田秋瑾表示,「校長明知道事情發生,然後還湮滅證據。」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指出,「(校長)他告訴家長,我保護你們,交給我處理,你們一定很難過,不願再講一遍,我來,一切交給我就好,但沒料到最後做出來的調查報告是只登載了性騷擾的部分摸屁股。」

明知道孩子身心受創,是一輩子都難以抹滅的傷口,但家長卻忍著痛站出來,只求修法嚴懲知情未報的為師者,就怕有人成為下一個受害者。(新聞來源:年代新聞記者江哲妤、藍進發)


文章出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830/17/2c2wg.html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陳惠群榜仵沾弛顏 的頭像
    陳惠群榜仵沾弛顏

    almacollishs的部落格

    陳惠群榜仵沾弛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