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局昨天邀工商界、政府部門代表開會達成共識,明年放假總數為一百一十五天,其中有六個連續假期。由於現行放假辦法未包括兒童節,將修正納入兒童節,若來不及修辦法,將以「調移補上班」的方式因應,讓國人可在兒童節放假。
人事局考訓處長范祥偉表示,工商界代表未反對兒童節放假,但認為應有法令依據,人事局搬出法令,指內政部已在今年八月廿三日修正「紀念日與節日放假辦法」,將兒童節納入國定假日範圍,預定九、十月完成公告。
范祥偉說,若行政作業來不及公告,將以調移補上班的方式因應,即明年四月四日放假,四月十六日補行上班。
內政部在會中表示,內政部已將「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送至立法院審議,兒童節增列為國定假日,希望立法院本會期完成立法。
明年春節假期僅六天,若有公務員在春節假期請事假或病假,春節假期可技術性延長為十天。
文章來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831/2/2c40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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