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縣一名賴姓女子8月9日死亡,離奇的是她的前夫葉姓男子到戶政事務所查詢時,才發現前妻在往生後8天和吳姓男子結婚。前夫葉姓男子對於人死後還可以結婚很納悶,質疑吳姓男子根本就是想要前妻的財產。

人已經過世怎麼還可以登記結婚?葉姓男子說,前妻9日死亡,吳姓男子17日才去登記死亡證明,原本前妻名下的車子也已經過戶給吳姓男子,質疑對方要的是錢。

已經過世的賴姓女子和現任丈夫在法院公證,由於兩人有公開儀式在先,雖然後來民法改成登記制度,但是,兩人的婚姻還是有效。現在,賴姓女子的前後任丈夫,為了財產問題各說各話。(新聞來源:年代新聞記者范國慶、嚴日隆)


來自: http://www.nownews.com/2010/09/10/138-2645304.htm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陳惠群榜仵沾弛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