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黃力勉/台東報導】

一名就讀國二的少女,長期遭到繼父猥褻,去年東窗事發後,少女母親還向少女「曉以大義」指出,繼父是家中唯一經濟來源,不要告他等等,讓少女承受莫大壓力,台東地院日前審理後,以一罪一罰判決狼父二千零七十三年六月徒刑,合併執行十三年。

少女從就讀小二開始,就陸續遭到同居的繼父猥褻,少女只要一人獨處,繼父就會伸出狼爪,時間長達七年,直到去年學校輔導師發覺少女神色有異,經長時間的懇談,才揭發這起家庭不倫案。

判決書指出,少女在睡覺、洗澡、曬衣服時,繼父只要發現有機可趁,就會伺機伸出狼爪,少女國一時向母親反應有被繼父猥褻一事,讓母親與繼父大吵一架,但母親並未有任何處置及報警,讓少女一直持續被猥褻。

台東地院審理後,認為這名狼父惡行重大,經計算少女每周被猥褻四次,未滿十四歲以前共被猥褻六一七次,每次判處三年四個月徒刑,合計徒刑二千零五十六年又八個月,十四歲後共猥褻廿次,每次判處十個月,合計十六年八月,總共判刑二千零七十三年六月,合併應執行十三年。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914/4/2yoa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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