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地檢署日前接獲檢舉,指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前局長李泰明等官員涉嫌圖利廠商,昨天指揮調查局北部機動站幹員,兵分十三路搜索,約談李等十人到案,晚間送板檢複訊。

檢調查出,高公局新增建的東西向快速公路萬里瑞濱線大華系統交流道工程,經費新台幣十八億餘元,由同昌建築無限公司承攬;國道高速公路橋梁耐震補強工程(第一期)第M十二標工程,經費十三億餘元,由拓興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包。

專案人員透露,這二項工程,高公局官員涉嫌圖利包商,予以延長工期,調整驗收日期,並且配合包商順利招標,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等罪。檢調布線長期跟監,承辦檢察官見時機成熟,昨天上午指揮北部機動站調查幹員,兵分十三路搜索高公局及涉案人住家等處,帶回大批證物,並約談高公局前局長李泰明等相關涉案人到案。

新北市議員李婉鈺表示,她曾任拓興公司執行長,公司主要業務是她的胞弟負責,家裡沒有被搜索,目前她和胞弟也未被約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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