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公局 爆貪預定明天通車的中山高大華交流道(上)傳出弊案,檢調人員大動作搜索前高公局長李泰明的住家及辦公室,並移送板檢複訊(右)。(陳振堂攝、本報資料照片/王爵暐攝)

中國時報【李忠憲/新北市報導】

去年才因行政效率不彰和婚外情疑雲,無預警下台的前高速公路局長李泰明,因遭人檢舉其擔任局長任內,有兩件工程涉嫌圖利得標廠商。板橋地檢署昨晨指揮調查局幹員兵分十多路,在北部及南部搜索,並將李泰明等八名官員及兩名業者帶回調查局北機站偵訊,晚間送板橋地檢署複訊。

現為交通部參事的李泰明,在九十五年擔任三年多高速公路局長期間,對於推行ETC大幅提升使用率、國道休息站改頭換面等事蹟引以為豪。九十九年初遭媒體跟拍踢爆,與自己祕書林惠美發生不倫戀,甚至還放任她插手局內業務,還參與高層決策,因此在二月無預警遭撤換。

調查局北機站同時也接獲檢舉指稱,李任內兩發包工程疑似圖利廠商,包括預算達十八億的國道一號「第一五六標」,也就是東西向快速道路「萬里-瑞濱線大華系統交流道」工程,以及十三億預算的高速公路橋梁耐震補強工程中的第一期「M十二標(國道一號汐止五股高架段)」工程。

檢調發現,「一五六標」在九十四年底由同昌建築得標,九十五年一月動工,九十七年八月完工。期間同昌原本是預定用懸臂式施工法,被高公局要求改用成本提高五倍,講求降低噪音的靜壓植樁施工法,此工法是另一家業者何昌營造專利。另外,施工地段位於七堵山區,人煙罕至,根本不需使用此工法。

M十二標部分,則是九十六年七月由拓興營造標得,九月開始動工,一直到九十八年十月,該工程工期屢屢落後延宕,仍支付估驗款,之後雖已解約,但高公局當時卻仍準時交付工程款,其中是否有問題,令人起疑,而拓興也是現任新北市議員李婉鈺家族所經營。

檢方表示,由於疑點重重,為釐清事實,昨日清晨六時由調查局北機站幹員兵分十三路,到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台南、高雄等五縣市,搜索高公局及業者辦公室和相關官員住所,查扣相關帳冊資料。中午左右將李泰明及時任拓建處長的洪明鑑、副處長黃一平、主任工程師以及和昌陳姓負責人及蘇姓經理帶回北機站偵訊,並於晚間移送板橋地檢署複訊。

同昌負責人因身體不適,直接到宜蘭縣調站偵訊,另外李泰明祕書,也是婚外情對象的林惠美則未到案。


引用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730/4/2vyv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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